3.讨论:
临床上治疗尖锐湿疣的方法很多,如:微波、电切、激光、液氮冷冻、手术治疗及表面局部涂药等,多数疗效是满意的[1],但是对於妊娠妇女在选择治疗方法上则受到很大的限制。有推荐三氯醋酸(TCA)外涂,但这种方法仅对於皮损小于5mm直径的疣体有较好的效果,皮损较大者疗效就很难保证。以往药物治疗易造成疣体糜烂溃疡,易损伤周围健康组织,有些药物对孕妇及胎儿有毒副作用,用外科切除又易形成瘢痕。因妊娠的特殊生理状态,术后出血,感染等并发症,使治疗妊娠尖锐湿疣的方法选择受到很大的限制。
妊娠期尖锐湿疣较难治疗,由于妊娠期女性激素分泌增高,外阴部炎症、外阴长期受分泌物刺激及妊娠期外阴组织疏松,促进尖锐湿疣的迅速发展,同时妊娠时由于体内雌激素水平增加及细胞免疫中T辅助细胞和T抑制细胞的比值降低,尖锐湿疣的发病率较非孕时增加。也可能是暂时的细胞免疫抑制,使肛门生殖器部位对病毒的易感性增高,可使尖锐湿疣生长加速[2]。孕妇感染HPV后,病变发展迅速,体积大、数量多、生长快,而且疣体组织质软、脆,血管丰富,难治愈,易复发,使治疗有一定的难度。妊娠期尖锐湿疣易复发,尽早发现及治疗可减少复发和传播的机会,我们认为一发现尖锐湿疣就将之切除,可减少复发机会,同时可防止病毒传播给婴幼儿。
微波治疗能较合适地破坏尖锐湿疣基底部分但又不致于损伤正常组织,操作简单,术时不易出血,无烟雾,定位准确,视野清楚,容易掌握烧灼深度,局部反应轻,创面愈合快,不留硬结和瘢痕,不诱发宫缩,可用于孕妇。本文两组复发率及治愈率相似(P>0 05),故微波治疗完全可以取代CO2激光治疗。
本文所观察的复发率高于一般人群的报告,这一结果可能与以下因素相关:
(1)很小的疣体难以被肉眼鉴别;
(2)HPV感染的基底细胞没有被彻底清除;
(3)妊娠期的免疫状态降低,更有利于HPV的复制;
(4)雌性激素的增高,有助于病毒的复制。
我们发现2例妊娠期尖锐湿疣反复复发患者产后出现疣体脱落现象,推测可能与产后激素改变有关,产后雌、孕激素水平下降,疣体可萎缩、坏死、脱落。阴道分娩时新生儿易经产道感染,致婴幼儿发生咽喉乳头状瘤等远期并发症[4]。如何避免小儿免受HPV感染,是我们医务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患有阴道尖锐湿疣孕妇分娩时提倡剖宫产分娩,减少母婴传播率。严密观察随访,保持良好的性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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